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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全国粮食系统先进集体
正式推荐对象的公示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粮食局《关于评选全国粮食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的通知》(人社部函〔2014〕129号)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粮食局《关于评选推荐全国粮食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候选对象的通知》(鄂人社奖〔2014〕32号)精神,经省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国家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初审反馈意见,决定推荐湖北省储备粮油管理有限公司武昌直属库等为全国粮食系统先进集体正式推荐对象。
为体现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广泛体现民意,主动接受监督,保证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现将上述拟表彰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11月21日至11月27日)。
公示期间,如对上述推荐对象有不同意见,请于11月27日前,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和信函等形式向省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信函以到达邮戳为准)。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名提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7-88911624 027-87235687
联系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华路34号省粮食局人事处
邮政编码:430061
省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11月21日